为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纪律,严厉整治拉票贿选行为,现明确“九不准”纪律规定:
2021-01-13 09:54:24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蔺萍 |          浏览量:2233

1.不准以赠予现金、购物卡、提货券、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电子礼品卡或实物以及发放微信(群)红包、QQ(群)红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进行拉票;

2.不准以提供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返乡费等方式违规组织外出人员回乡为特定候选人投票;

3.不准以请吃、请喝、请玩等提供消费活动的方式进行拉票;

4.不准以慰问、帮扶等名义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

5.不准以缴纳体检费、保险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电视收视费等费用进行拉票;

6.不准以许诺当选后发钱发物发福利、赞助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等方式进行拉票;

7.不准向有关候选人送钱送物或者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8.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者拉拢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游说拉票,搞非组织活动;

9.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凡违反以上纪律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12388、12380-4

常德市纪委监委

2020年12月22日


一审:蔺萍

二审:徐靖峰

三审:邱伟

签发:王艺英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我们将继续努力

欢迎报送新闻线索

0736-7190185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更多新闻资讯



武 陵 融 媒 APP


武 陵 新 闻







责编:蔺萍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媒体关注
品武陵
武陵新闻
我要报料

  下载APP